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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磁輻射發射(Radiated Emission, RE)測試是 EMC(電磁兼容)測試的核心項目之一,目的是檢測設備在正常工作時向空間發射的電磁能量強度,確保其不會對周邊其他設備、系統或環境造成電磁干擾,同時也需符合相關法規標準要求。
基本邏輯設備工作時,內部電路的電流變化會產生交變電磁場,這些電磁場會通過設備外殼、線纜等途徑向空間輻射。測試的核心是量化該輻射電磁場的強度,并與標準限值對比,判斷是否合規。
測試原理與關鍵環節
場強接收:利用專用天線(如偶極子天線、雙錐天線、對數周期天線)接收設備輻射的電磁波,將電磁場信號轉化為電信號。
信號處理:通過頻譜分析儀或接收機,對天線接收的電信號進行放大、濾波、頻譜分析,讀取不同頻率點對應的輻射場強值。
限值比對:將實測場強值與標準規定的限值(如準峰值、平均值)對比,低于限值則判定為合格。
測試環境要求為避免外界電磁信號干擾測試結果,輻射發射測試需在電波暗室內進行:
暗室內壁鋪設吸波材料,吸收反射電磁波,模擬 “自由空間” 環境;
分為 3 米法、10 米法暗室,對應不同標準要求的測試距離(距離越遠,對設備輻射控制要求越嚴格)。
測試對象與場景主要針對工作中的電子電氣設備,包括整機、系統及配套線纜;測試時需模擬設備的正常工作模式(如滿載、空載、典型工況),確保結果真實反映實際使用狀態。
輻射發射測試標準分為通用標準和行業專用標準,不同領域的設備需遵循對應標準,以下是常用核心標準:
1. 通用類標準(適用于普通電子電氣設備)
標準編號 | 標準名稱 | 適用范圍 | 關鍵要點 |
CISPR 11 | 工業、科學和醫療(ISM)射頻設備 電磁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 | 工業高頻加熱設備、醫療射頻設備等 ISM 設備 | 覆蓋頻率范圍 30MHz–1GHz,區分不同設備類型的限值 |
CISPR 13 | 聲音和電視廣播接收機及相關設備 電磁兼容要求 | 音視頻、廣播電視接收設備 | 側重設備輻射發射對廣播信號的影響 |
CISPR 22 | 信息技術設備 電磁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 | 計算機、服務器、打印機等 IT 設備 | 頻率范圍 30MHz–1GHz(部分版本擴展至 6GHz),分 A 級(工業環境)、B 級(民用環境)限值 |
GB 17625.1 |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(設備每相輸入電流≤16A) | 接入電網的電子電氣設備 | 針對電流諧波引發的輻射干擾,與傳導發射配合使用 |
醫療器械的輻射發射測試需遵循更嚴格的專用標準,確保在臨床環境中不對生命支持設備、診斷儀器等造成干擾:
| 標準編號 | 標準名稱 | 適用范圍 | 關鍵要點 |
IEC 60601-1-2 | 醫用電氣設備 第 1-2 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標準:電磁兼容 要求和試驗 | 所有醫用電氣設備(如超聲儀、監護儀、CT 機) | 頻率范圍 30MHz–6GHz,區分發射限值和抗擾度要求,強調臨床環境的電磁安全 |
YY 0505-2012 | 醫用電氣設備 第 1-2 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標準:電磁兼容 要求和試驗 | 中國境內上市的醫用電氣設備 | 等同采用 IEC 60601-1-2,是 NMPA 注冊的強制檢測標準 |
GB 9706.1-2020 | 醫用電氣設備 第 1 部分: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| 醫用電氣設備的安全通用要求 | 包含電磁輻射發射的基礎要求,與 YY 0505-2012 配套使用 |
3. 其他行業專用標準
汽車電子:ISO 11452 系列(車載設備輻射發射測試)
航空航天:DO-160 系列(航空設備電磁兼容測試)
軍用設備:GJB 151B-2013(軍用設備和分系統電磁發射和敏感度要求)
針對醫療器械、電子電氣設備的輻射發射測試需求,創京檢測提供定制化解決方案:
資質保障:具備 CNAS/CMA 雙資質,實驗室符合 ISO/IEC 17025 要求,測試報告獲 NMPA、CE 等國內外認證機構認可;
設備能力:配備 3 米法、10 米法電波暗室,覆蓋 30MHz–40GHz 頻率范圍,可滿足大型設備(如 CT、MRI)的測試需求;
技術支持:提供測試前預評估、超標問題定位與整改建議,幫助企業快速解決輻射發射超標問題;
一站式服務:聯動傳導發射、靜電抗擾度等其他 EMC 測試項目,配合安規、性能測試,助力產品快速通過注冊認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