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 50130-4:2011+A1:2014 是歐盟針對報警系統組件的電磁兼容性(EMC)抗擾度要求的專用產品族標準。它是報警系統進入歐盟市場必須滿足的重要協調標準之一,主要用于評估報警系統在電磁干擾環境下的可靠性和穩定性。
以下是該標準的詳細解讀:
標準全稱:Alarm systems - Part 4: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- Product family standard: Immunity requirements for components of fire, intruder, hold up, CCTV, access control and social alarm systems
版本:EN 50130-4:2011 + A1:2014 (2025年當前有效版本)
法律地位:是歐盟EMC指令(2014/30/EU)下的協調標準,用于證明產品符合CE標記的電磁兼容性要求。
該標準僅規定了電磁抗擾度(Immunity)要求,不包括電磁發射(Emission)要求。這意味著制造商還需結合其他標準來滿足EMC指令的全方面要求。
主要測試項目包括:
性能判據:測試后設備需滿足功能性能要求,通常要求測試期間和之后能持續正常運行(判據A),或功能暫時喪失或降級后能自行恢復(判據B)。
火災探測和火災報警系統(Fire detection and fire alarm systems)
入侵報警系統(Intruder alarm systems)
防盜報警系統(Hold up alarm systems)
閉路電視監控系統(CCTV systems)
門禁控制系統(Access control systems)
社會報警系統(Social alarm systems)
僅抗擾度標準:這是該標準最顯著的特點。產品的電磁發射(EMI)要求需通過其他通用標準來滿足,例如應用于居住、商業和輕工業環境的通用發射標準 EN 61000-6-3 或應用于工業環境的 EN 61000-6-4。
需與其他標準配合使用:報警系統的完全合規通常需要滿足一系列標準:
EN 50130-4:EMC抗擾度 (本標準)
特定產品性能標準:如EN 50131系列(入侵報警)、EN 50132(CCTV)、EN 50133(門禁控制)、EN 50134(社會報警)、EN 50136(報警傳輸)和EN 54(火警)。
測試流程:
確定產品類別及所有適用標準。
選擇歐盟公告機構(Notified Body)進行測試。
準備技術文件(包括產品設計、風險評估、測試報告等)。
實驗室依據EN 50130-4及其他適用標準進行測試。
測試通過后,制造商簽署符合性聲明(DoC),產品加貼CE標志。
安全性:報警系統關乎生命財產安全,其在電磁干擾下的可靠性至關重要。該標準確保了在復雜電磁環境中,系統不會因干擾而產生誤報、漏報或失效。
市場準入:是產品獲得CE標志、進入歐洲市場的強制性要求。
產品品質:通過標準化測試,提升了產品的抗干擾能力和整體可靠性。
EN 50130-4:2011+A1:2014 是歐盟對安防報警系統組件電磁抗擾度的核心標準。它通過一系列嚴格的抗擾度測試,確保這些關鍵設備在受到電磁干擾時能保持正常功能,為生命財產安全提供可靠保障。
對于制造商而言,務必注意:
時效性:持續關注標準的更新和其在OJEU的協調狀態。
建議在正式進行產品認證前,與專業的檢測認證機構溝通,以獲取最新、最準確的標準應用指南。
